我市出台《宁波市重大环境违法违规
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
根据我市刚出台的《宁波市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有以下10种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这些企业不但需在网上公示3年,还将被取消评奖评优及上市、贷款融资的资格。这10种情况分别是:偷排污染物或故意不正常使用处理设施且排放污染物超标严重的;将危险废物以倾倒、填埋等方式直接进入水体、土址、海洋等环境并有主观意图的;拒绝、阻扰环保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或拒不配合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拒不履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以欺骗、虚假手段取得环保行政许可的;因违法排污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被责令停产整治的;逾期未完成限制治理任务,被责令停产或停业的;被实施环境行政强制措施的;其它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环境行为。
(化贸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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